线不得与电源线共管敷设,当其必须作无屏蔽平等敷设时,间距不小于0.3m,如敷于同一金属线槽,需设金属分隔。
5 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监控点统计
5.1 一般规定
(1)根据各工种设备的选型,核定对指定监控点的实施监控的技术可行性。
(2)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监控点可通过编制监控点总表来进行统计,较小型
统可编制一个监控点总表,中型以上系统应按不同对象系统编制多个监控点表,组成监控点总表。
(3)编制监控点总表应满足下述要求:
①为划分和确定现场控制提供依据;
②为确定系统硬件和应用软件设置提供依据;
③为规划通信道提供依据;
④为系统能以简捷的键盘操作命令进行访问和调用具有标准格式显示报告与记录文件创造前提。
5.2 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监控点总表格式
编制监控点总表,应以现场控制器为单位,按模拟输入、数字输入、模拟输出、数字输出等种类分别统计.
参考文献
《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技术措施》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8;12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