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管理网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回到首页 | 联系我们 | 收藏本站
免费注册会员 | 登陆
工程管理论坛
工程经理圈 工程经理博客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地面与楼面工程质量预控
特级施工企业信息化的现状分析
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监理细则
地下连续墙分项工程监理细则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无支撑水泥搅拌桩分项工程监理
预应力管桩分项工程监理细则
预制钢筋混凝土基础工程监理细
桩的现场预制监理实施细则
钻孔灌注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竣工决算编制审核主要
泰东河疏浚工程施工与质量控制
总图设计专业对控制工程造价的
优化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管理探
工程项目管理为什么要推行项目
如何提高信息化建设项目进度控
浅析信息时代的企业ISO27001信
施工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的
建筑工程中施工企业的信息化管
总承包业务开展多年而规模仍然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工程管理网 >> 工程文库 >> 企业管理 >> 管理体系 >> 正文
建筑施工场所治安管理制度
作者:佚名 来源:互联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2-8-2 15:27:45

  1、凡跨乡镇居住十五天以上,均属外来暂住人员,都有应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其中外来务工人员(跨县)年龄在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预计暂住一个月以上的都有应向暂住地公派出所领暂住证。

  2、申领暂住证应交验常住户口所在地出具户籍证明,本人身份证及照片四张,育龄妇女及49周岁以下已婚男性还需出具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及外出务工证。

  3、建筑项目的承包人或项目经理(法定委托人)为施工场所的治安责任人,对施工场所的治安、安全工作承担责任。

  4、申领施工场所治安许可证时要明确治安责任人和所在地公安机关签订治安责任书和外来务工人员的花名册,同时配备与建筑规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人员。

  5、施工单位(工地)的主要职责是:(1)教育所属施工人员遵守纪守法;(2)负责办理施工场所外来施工人员探亲家属的暂住人口登记手续;(3)及时调解纠纷,避免或尽可能减少治安案件的发生;(4)建立健全财物保管、值班巡逻等各项制度,提高自防能力;(5)主动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情况 ,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治安刑事案件。

  6、外来务工人员家属没有按规定办理暂住户口登记,申领暂住证,人员变动后三日内末向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注销手续,擅自容留非本工地人员住宿,招用无效身份证的人员,在施工场所发生打架斗殴、偷窃、赌博、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的公安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文章录入:web13741    责任编辑:web13741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关于中国工程管理网 | 收藏本站 |京ICP备10012994号
    共创国际项目管理顾问旗下网站:中国研发管理网 | 项目管理者联盟 | 中国工程管理网
    VIP会员 |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刊物出版 | 沙龙会议 | 人才服务 | 广告投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5-2014 21CPM.COM 工程管理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60517号